
■ 本报记者 何沙洲 通讯员 丁跃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授予四川省兴文县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表彰兴文县安全监管局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的重要贡献。
近年来,兴文县安全监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以“铁手腕、铁心肠、铁纪律”的三铁精神狠抓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创新安全监管举措,积极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据了解,2009年,兴文县安全生产首次实现煤矿生产以来无瓦斯死亡事故,首次无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2010年全县顺利通过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的验收;2011年摘掉了全省事故多发县的帽子;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未发生瓦斯死亡事故;2009-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市上下达指标范围内,有力促使了兴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009年以来,兴文县安全监管局先后荣获四川省非煤矿山监察执法比武一等奖、多次被宜宾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两次被宜宾市安委会授予安全生产特别奖、三次被授予安全生产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