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头条新闻>> 正文

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企业报道  2015-02-25 18:30:47 阅读: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近年来,特别是2014年以来,税务总局积极贯彻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动靠前服务,千方百计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扶持政策变成“真金白银”,助小微企业爬坡过坎、成长壮大。

7-1 1 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优惠再加码:税收减免打出“组合拳”

  金融危机以来,“小微企业发展”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名单上的“常客”,各部门从融资支持、财政支持、简化行政审批等多个层面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更是“重头戏”。如何把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2014年以来,税务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打出了一套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组合拳”。

  人们通常说的小微企业是个大概念,既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有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国家对这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在不断调整,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将小型微利企业纳入了优惠范围,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正常税率低5个百分点,相当于减轻税负20%。2010年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生效,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2年起,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6万元。201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幅度进一步提高,减半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调高至10万元,并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优惠范围。

  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也享受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11月1日起,国家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000元至5000元统一提高至5000元至20000元,实际执行中,各地均从高选择适用了20000元的上限。政策实施后,超过924万户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年减轻税收负担约290亿元。2013年8月1日,原来个体工商户享有的起征点优惠政策扩大至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全国约2000万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受益。2014年10月1日起,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再次提高至3万元,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技术创新、创业就业等相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也十分重要。

  国家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给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为246万户,共计减免税额101亿元,优惠政策受益面达90%;享受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有约2200万户纳税人,共计减免税款511亿元,其中减免增值税307亿元、营业税204亿元。三个税种合计,2014年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款612亿元。

  服务再升级: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税收优惠政策的关键在落实,难点也在落实。税务总局始终把政策落实效果放在首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小微企业代表座谈,了解政策落实中的问题,不断改进管理服务,提升落实的质量。每一次政策调整,税务总局都会按照国务院规定,细化配套落实措施,让小微企业充分享受政策支持。例如,税务总局立足管理实际,及时明确按季纳税、兼营不同应税项目时如何适用免税政策及相关征管配套措施,并同步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仅此一项,就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30%以上。

  狠抓落实不仅体现在配套政策的制定上,更渗透在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中。国家每出台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都会同步推出政策解读,全面阐释政策规定、办税流程、申报要求和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吃透政策、享受政策、促进发展。在落实中指导各地税务机关摸清小微企业税源底数,查找落实进度慢的原因,主动送政策上门。2014年,税务总局还多次派出巡回督导组,对各地税务机关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督导,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各地税务机关的绩效考核。

  2014年11月,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再次加码,各地都开始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增设“小微政策落实情况投诉”选项,专席受理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并承诺3个工作日内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扶持见实效:小微企业减负加油轻装上路

  “制度+科技+服务”,形成了一套抓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有效机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杨益民表示,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减轻,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就业容量不断增多,税收优惠政策的杠杆作用逐步显现。国家统计局的调查结果也表明,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成效正在凸显。报告显示,92.3%的人认为小微企业在优化经济结构和增加就业方面“作用很大”和“有一定作用。”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尽管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但就业仍实现了稳定增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定向激励政策功不可没。通过政策的导向激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鼓励创业创新、破解转型难题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尽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已见成效,但税务部门并不满足。“3项指标的满意度平均为92%,既是对各级税务部门一年来辛勤工作的肯定,也说明税务部门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下大力气。”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刘丽坚对国家统计局的调查结果有着清醒的认识。

  对于未来如何继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三江表示,税务部门既要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又要积极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预案,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国税)

更多专题
让引擎产业“活”起来

江铜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铜产业群,在产业链条上下延伸,形成一条黄金产业带,从德兴出发,跨过长江,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