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见成效,黑龙江省通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引入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进。
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黑龙江省政府与清华同方和北美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等企业签署了污水处理厂产业化建设投资协议,引入企业力量和社会资金、技术参与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
近年,黑龙江省共建成1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37.2万吨,污水处理率为32.77%。
此外,黑龙江省已经批准了全省30个市、县(区)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哈尔滨、牡丹江两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按照国家的规定,已调整到0.8元/吨。黑龙江省政府提出,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省会哈尔滨市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