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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药品价格之定

企业报道  2015-05-11 10:00:08 阅读:

  据媒体消息,为解决群众“看病贵、药价高”问题,近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平透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新修订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将政府管理药品的品种从1500种增加到2400种,增强了政府监管药品价格的能力,并将继续分批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

  面对药价虚高这一“顽症”,现在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来进行“压价”抑制,显然,这似乎是件令人为之欣慰的消息。但是,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政府降价”行为,恰恰也折射出一直以来存在的药价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特定弊端。

  过去由政府管理药品的品种就达1500种,而现在将要增加到2400种。尽管我们承认,当前市场药品种类繁多,但是,不可否认的就是,药品同其它商品一样存在着极为严重的同质化现象。比如,在一个药房,有消费者就发现,仅仅是感冒药就有近百种。

  那么一直以来,困扰消费者的药价虚高问题,都是指那些非政府定价的药品吗?显然不是。其实,随着老百姓科学文化知识的提高,对药品功效已经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特别是大量的普通日常用药,老百姓需求量较大,这样的药品价格同样较高。而在这部分药品中,属于政府管理的药品同样占有较大比例。换句话说,政府对药品定价本身就存在过高的现象。否则,也就不会出现以行政手段来进行“政府降价”这样的事了。

  政府对药品为什么会定价过高呢?原因不难理解,比如,可能由于定价的原则和标准不尽完善,造成政府定价本身存在药价偏高的不合理现象;也可能由于物价部门与相关企业之间存在着某种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物价部门对药品厂家报价过高的药品仍然通过价格认证。当然,我们也不能简单否定,那种某些行业管理部门为收取高额的管理费和报价的企业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现象,不会出现在药品的政府定价上。

  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政府对药品定价过高,当定价行为形成并发生效用之后,给消费者带来的巨大负担也就随之产生了。所以,此次发改委表示,将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认真审视当前药品价格管制存在的问题。我们不要忘记,药品作为商品,价格不应该由政府简单地说高就高、说低就低。如果不能正视药品价格管理本身存在的弊端,恐怕我们只能还是面对药品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价,但药价仍然虚高的现实。

  我以为,药价最终还是要靠市场来调节。尽管政府平抑药价是好事,但是,市场经济要讲究效率与公平,如果没有完全的市场竞争,药品价格也就根本不会真正调节到合理的地步,这时候的降价行为也就只能处于治标不治本的状态,我们也就很难摆脱药价虚高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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