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社会责任从诞生到成为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已经历了近100年的时间。但到底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又该如何实践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和模式。近几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一直致力于制定关于社会责任的ISO26000标准,经过3年多的反复讨论、起草和修改,现已进入第四稿阶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ISO26000从一开始就不仅限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而是针对“所有组织”的社会责任。按照草案第三稿中的定义,“组织”是指“在一起工作、具有明确目的并拥有责任、权威和关系安排的群体”,“组织可以是公共的或私营的,赢利或非赢利的”。文件还列举了具体例子,如学术机构、公司、合作社、信用机构、企业、政府或非政府组织、慈善基金会、个体工商业、贸易或消费者协会等。由此可见,ISO26000一旦通过,不仅能在国际一级明确社会责任的范围、内容、实施原则等,为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规范和指导,而且会对整个社会重视和实践社会责任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国际性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组织,成立于1947年,现有成员包括154个国家的标准化委员会或机构,其最初目的是制订商业运作所必需的各种自愿性国际技术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制订一些关于管理实践的标准,进而开始涉及处理社会问题的标准。2001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理事会要求其消费者政策委员会考虑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制定国际标准的可行性。该委员会于2001年5月开始着手这项工作并于2002年6月得出结论认为: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国际标准化组织完全有权制订一项关于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为此,委员会建议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一个由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咨询小组进行进一步研究。
2003年初,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了由来自世界各国企业、政府、政府间组织、工会、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组成的战略咨询小组,讨论国际标准化组织参与社会责任工作是否能给现有的有关行动和计划带来附加值。经过一年半的激烈讨论,战略咨询小组起草了一份报告,全面分析了世界各地社会责任发展状况并确定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应考虑的事项。2004年6月21至22日,国际标准化组织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国际大会,进一步讨论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否应进行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来自66个国家主要利益相关方的355名代表参加了大会。根据战略咨询小组的建议和大会讨论的结果,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管理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新的工作组负责起草一项指导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由巴西国家标准研究院和瑞典标准研究院分别代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担任工作小组的集体领导。2005年1月,国际标准化组织的37个会员组织投票通过了“新工作议程建议”,为制定社会责任标准确定了基础性文件。
“社会责任新工作议程建议”规定该标准的范围旨在“帮助所有组织应对社会责任问题”、“在实施社会责任、确定利益相关方和增加社会责任报告可信度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心”、“促进社会责任方面的共同术语”、“与现存文件、条约、公约和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相一致”。关于将要形成的标准的类型,该建议强调:“新的文件是一项提供指导的国际标准”、“不用于第三方认证”。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工作程序,所有愿意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标准制订工作的国家标准化机构都可提名来自工业、政府、消费者、工会、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6名代表作为专家参加工作组的工作,负责起草标准草案。同时,参加该标准制订工作的各国标准化机构还要在国内建立“国家镜像委员会”,就标准制订问题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和观点,以便各国参与工作组的专家在有关问题上能够体现国家利益和观点。此外,国际标准化组织还通过研讨会和培训班的方式在亚、非、拉地区提高各界对ISO26000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力度。
为加快标准的制订过程,工作组下设3个任务组(任务组4、5、6),负责起草标准。此外,还设立3个辅助性的任务组,如任务组1,主要为经费上有困难的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专家提供帮助;任务组2负责保证标准起草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和公开;任务组3负责内部指导,以保证工作组的运作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和技术管理委员会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按照ISO26000工作进度安排,最后形成的国际标准将于2009年11月正式公布。2005年9月,工作组在泰国曼谷召开第二次全会,将ISO26000的结构确定为序言、范围、规范参考、术语和定义、所有组织运作的社会责任背景、社会责任原则、社会责任核心问题指导、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指导附录等8个部分。2006年3月,第一份工作草案起草完成并于5月在葡萄牙里斯本进行了讨论,来自55个国家的320名专家以及26个国际组织的代表确定了草案中的一些基本定义和总体框架。2007年1月29日至2月2日,来自54个国家的275名专家以及28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在澳大利亚悉尼对第二份草案进行了讨论并将社会责任的核心问题确定为环境、人权、劳工实践、组织治理、公平运作实践、消费者问题和社区参与/社会发展等7个方面。2007年11月5日至9日,来自世界64个国家的近400名专家在奥地利维也纳对草案第三稿进行了讨论。会前,工作组通过网络和电子邮件形式征求各国专家的评论和意见,共收集到7500条意见和建议。会上,工业组普遍认为,现有草案过于烦琐复杂、前后缺乏一致性、很多地方重复和重叠、以前的评论和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等。因此,会议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解散各任务组并根据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性别以及利益相关方平衡的原则成立“统一起草任务团”,根据收到的评论和维也纳会议讨论的情况负责审议、修订和统一草案全文并将于2008年9月在智利圣地亚哥召开下一次全会前形成最终评论稿。
ISO26000第三稿将该标准结构确定为范围、规范参考、术语和定义、社会责任背景、社会责任原则、社会责任核心问题指导、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附录等部分。最关键的是第5、6和7部分。第5部分确立了履行社会责任所必须遵循的一整套原则,包括守法、尊重国际条约、指令、决议、宣言、公约和指南等,承认利益相关方及其愿望、守信、透明、尊重人权以及尊重多样性。第6部分改变了第二稿的顺序和措辞,将社会责任核心问题确定为组织治理、人权、劳工实践、环境、公平运作实践、消费者问题和社会发展等7个方面,并就每个问题从理由、原则、具体事宜、相关行动和期望等角度进行了深入阐述。第7部分从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将社会责任融入组织愿景、目标、战略和政策,日常社会责任实践,社会责任沟通,评估社会责任活动和实践等方面对组织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具体指导。
从总体上看,虽然ISO26000社会责任标准还需要进行2至3年时间的反复讨论和修订,并且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程序规定最终文本需要经过至少三分之二成员组织的投票通过才能发布实施,但ISO26000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已成定局,今后在篇幅和很多关键措辞上会有较大变动,使之成为各方都能接受的灵活、简单、易于操作的标准。可以预见的是,ISO26000一旦获得通过并发布,将对世界范围内社会责任理解和实践产生决定性影响。首先,包括企业在内的所有组织都将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其次,在国际范围内对社会责任及其相关术语有了精确的定义;再者,明确了社会责任的核心问题和履行原则;最后,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有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同时,ISO26000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那些尚未重视社会责任问题的组织和中小企业。尽管该标准强调是自愿性的、不用于第三方认证,但其通过和发布本身就意味着所有组织都必须认真对待社会责任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识,然后在此基础上考虑如何将社会责任融入整个组织战略和管理,使之成为日常活动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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