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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要完善“走出去”企业风险保障机制

企业报道  2015-10-20 09:55:53 阅读:

  商务部将构建“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保障机制,扩大保险规模,增加险种,拓展担保范围

  近年,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已经达到了712.2亿美元,设立境外的中资企业已经达到1万多家,对外承包的工程营业额累计达1546.1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达392.7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出口企业的风险也在日益增加。我国企业“走出去”主要存在四大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走出去”的企业主体需要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国有境外投资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许多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不熟悉,运用东道国法律及国际通行规则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风浪。一些企业境外投资决策盲目性强、成功率低。

  二是 “走出去”的经营秩序还有待于规范。从早期南非的电视机,到前几年的摩托车、纺织和轻工产品,再到这两年的通讯、资源和工程承包等领域,很多行业和企业都在“打乱仗”,不仅使企业利益受到巨大损失,也破坏了国家的整体形象。

  三是“走出去”的管理和服务体系需要加强和完善。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法制建设滞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协作意识不强,存在着决策越位、监管缺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已成为影响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因素。中介机构服务意识淡薄、行业组织自律和协调功能薄弱,也制约着企业“走出去”的有序发展。

  四是“走出去”所面临的外部风险需要加强防范。当前,国际形势总体上和平、稳定,但恐怖主义、局部动荡、宗教和民族冲突等各类突发事件不断。

  魏建国表示,商务部在推动企业“走出去”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构建“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积极研究鼓励和支持“走出去”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发挥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与国际组织及国外保险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机构的作用。同时,完善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保障机制,扩大保险规模,增加险种,拓展担保范围,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完善“走出去”的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健全企业“走出去”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借助研究机构和中信保等金融服务企业的力量,建立国家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在应急资金支持、交通运输、医疗救护、保险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商务部定期发布的《国别投资障碍报告》正在成为许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重要参考资料。

  此间,魏建国指出,要加强“走出去”的协调监管。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的作用,帮助国内企业了解驻在国情况,积极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排忧解难,指导企业守法经营。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办法,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引导行业商(协)会及境外中资企业商会等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国内企业“走出去”,着力解决经营秩序中的某些混乱现象,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企业合法利益,对不服从协调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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