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越来越大的反倾销压力,我们制鞋企业应该建立共同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平台,共享信息,共担资金,共同表达自己的合法诉求。”1月8日上午,北京新闻大厦,一场“制鞋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情况通报会”在这里召开。
这次通报会是自去年10月23日奥康第一个宣布起诉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两年16.5%的反倾销税以来,中国上诉鞋企的首度正面亮相。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代表上诉欧盟反倾销的4家制鞋企业,呼吁更多的国内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据悉,目前只有奥康、泰马、金履等几家企业正式向欧盟法院起诉,其他上千家中国鞋企已放弃翻盘机会。
维权源起欧盟反倾销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劳保鞋和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其中劳保鞋涉案金额在5255万美元、皮鞋案金额高达7.3亿美元。
2005年11月底,欧盟完成对我国13家皮鞋企业和4家劳保鞋企业的反倾销抽样核查,其中皮鞋重灾区在广东,劳保鞋则是温州占了主要部分。
2006年2月23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表示,由于调查显示中国和越南产皮鞋以低于本国生产成本的价格倾销到欧盟,欧盟委员会建议从4月7日起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为期半年的临时性反倾销税。
2006年3月8日,温州、广州、泉州三大产鞋基地鞋革协会联手建立“反倾销应对联盟”,并在广州发布初步立场文件。
2006年3月12日,欧盟贸易救济司司长维尼格率团在杭州与中国鞋企代表进行沟通,表示劳保鞋虽然有倾销嫌疑,但因为对各国相同产业的影响不大,可以考虑松动。
2006年3月16日,欧盟25国投票决定是否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
2006年3月23日,欧盟成员投票通过从4月7日起对所有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皮鞋征收4.8%的关税,到10月增加到19.4%。
2006年10月7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2006年10月23日,奥康集团正式决定聘请“反倾销诉讼第一律师”蒲凌尘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征收16.5%的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随后,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和广东万邦等3家企业跟进,也宣布上诉。
2006年12月28日,奥康、泰马等4家企业的上诉材料已被正式递交至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法院。欧盟法院也正式受理了中国鞋企的诉讼请求。
欧盟反倾销有失公正
这场已经到来的国际“马拉松”官司,对中国企业和制鞋行业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们这次的反倾销诉讼,代价也许很大,但作为最大的民营制鞋企业,我们奥康有这个责任。我们对国家、对行业至少作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王振滔表达了自己坚决要把官司打到底的决心,“任何一个中国企业家都要持积极的心态,不要认为反倾销就是给我们打击。若干年后,我们可能会感谢欧洲人的反倾销,给了温州鞋乃至中国鞋第二次凤凰涅的机会。”
“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讲,中国鞋业也应该积极争取自己应有的利益。”刚从比利时回国的奥康等4家上诉鞋企聘请的代理律师、曾打赢“中国加入世贸第一案”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素有“反倾销诉讼第一律师”之称的蒲凌尘分析说。
“在反倾销调查立案时,欧委会是要求所有当事人都必须提供市场经济地位证明的,但欧盟委员会没有预料到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后,会有150多家企业应诉。因此其启动了WTO法和欧盟法都给予承认的抽样调查程序,抽取出口量排在前10位的企业进行调查。后140多家企业同样填写了‘市场经济地位调查表’,但欧委会没有就这些企业的资料进行任何分析和调查,直接因为前面那些企业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而得到了同样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欧盟反倾销条例》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第二条第7款)和关于抽样的条款(第十七条)之间没有衔接,有不太完善的地方。”
“另外,从损害认定上来说,欧盟有些不太符合WTO法规,也不太符合自身反倾销法的做法,比如在确定销售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上、在调查的方法上、在反倾销税幅度的确定上等。关于这些方法,WTO没有很细的规定,只规定了原则和框架。我们可以往回倒推,证明欧盟的方法是欠妥的。”
“这是此案在法律上的要点,也是我们最重要的诉由。”
“上诉并不是对抗、指责,企业寻求司法复议,是再正常不过的履行司法程序的行为。”蒲凌尘强调,“我们并非仅简单地针对欧委会的倾销裁决,而是要借司法赋予的合法权力,让欧盟法院对欧委会适用反倾销的法律原则和条款给予权威、明确的解释。”
中国鞋企为明天而战
反倾销调查一开始,这就注定是场持久战。
据蒲凌尘介绍,依照相关程序,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后,欧盟委员会和中方企业将依次进行两轮书面答辩;结束后,还有一轮口头答辩;最后再由欧盟法院在此基础上做出裁决。答辩主要以书面为主,各方每轮的书面答辩时间应该在3—5个月之间。蒲凌尘预计,一套程序下来,总的时间可能在2年左右。
官司还没打完,征税时间可能就已经结束了。
面对质疑,王振滔说:“你只要看看欧盟这次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背后是什么就完全明白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尝试。也就是说,如果这2年中国企业能忍受,那么第二步他们就会制定5年,前后等于是7年,中国鞋企就将输得一塌糊涂!”
“去年上半年他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时候,我们心里早就有了谱。去年10月5日,他们(欧盟)的裁决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准备好所有的法律文本,此时我们已经坚定信心,必须要对他们起诉。如果一味地默认、忍让,两年后可能会面临更高额度的反倾销税。”
对于这场跨国诉讼的输赢问题,王振滔表示要有两手准备:“欧盟能发展到今天,他们对贸易争端的解决也是坚持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欧盟加入WTO这么久了,他们对企业的起诉也都有一个公平的对待。所以,我相信他们肯定会同样站在一个公平的角度用WTO的规则慎重处理这件事情。”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中方获胜,欧委会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对这几家上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率进行调整,如重新调查和计算、给予市场经济地位或差别对待、反倾销税率降为零等。欧委会必须返还这2年多期间内有关企业已经向欧盟海关交纳的反倾销税。
“我们认为胜诉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但是,不管官司输赢,对中国制鞋业来讲,输了也是赢了,赢了是更赢。如果我们赢了,欧盟也没有输,因为他们征税两年。中国企业也因此可能取消下一个5年。即使我们输了,我们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我相信,欧盟不来,其他国家还会来,毕竟我们加入WTO时间比较短,对国际规则不是很懂。这次哪怕输了,下一次其他国家来,我们会知道该怎么做。”
王振滔最后强调:“我们要明白,我们不是为哪一家企业打这场官司的,我们是为整个中国制鞋行业打这场官司的,我们是为中国的几百万制鞋工人打这场官司的,我们是为中国鞋业的明天打这场官司的。我们当然都想打赢,但就算是输了,我们也让欧盟国家和世界其他各国听到了中国鞋企抗辩的声音。”
有专家指出,随着中国鞋企海外市场的拓展,反倾销等贸易壁垒迟早是无法避免的,没有今年的欧盟,也可能有明年的美国。反倾销现在来了,虽然来得很没有道理,但中国制鞋企业可以借此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产业机构。有压力,才有发展,从这个角度说,反倾销或许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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