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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限批企业的整改征程

企业报道  2015-11-04 08:42:41 阅读: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副司长表示,违规项目的整改要按照环评要求落实,这一原则不能含糊;集团限批、区域限批是责任追究制的一种方式,带有惩罚性;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各方面的善后工作;问题得不到解决,惩罚性措施不会撤销

  国家环保总局1月10日将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四大电力集团与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等4个行政区域列入“黑名单”,停止审批这些集团和区域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直到违规项目被彻底整改为止。

  时隔一周有余,这次“环评风暴”所涉及的企业和区域到底整改得怎么样了?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副司长赵维军。

  涉及企业按期整改

  赵维军说,这次行动的目的就是要对当前影响和谐发展、乱象丛生的环境污染行为起到一个敲山震虎的作用。其实,目前全国环境污染的形势十分严峻,叫停的只是其中的一些代表;这是环保总局迫于当前环境形势严峻、环保目标艰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所采取的一项措施,各地政府、企业要以此为鉴,抓紧产业调整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整顿。

  据了解,我国到目前为止已经几个“五年计划”都没有完成污染物减排计划。而2006年不但没有完成减排任务,还以全年162次环境污染事故、即平均两天多就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率成为历史上污染事故最多的年份。

  赵维军介绍说,1月15日下午,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大唐国际向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汇报了关于违规项目整改的进展情况。

  华能集团已于1月12日、13日分别关停乌拉山电厂两台75MW机组,另一台100MW机组于1月17日停运,在脱硫改造未完成前该机组不再投运。

  作为华电集团限批的捆绑项目,此次攀枝花发电公司小机组关停涉及到的新庄电厂2×50MW机组一台已经按要求于1月14日关停,另一台将于4月30日前关停。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的一台机组已经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另一台机组计划在冬季结束后完成脱硫设施的建设。其他涉及项目正在和有关方面协调,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以期尽快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的整改要求。

  在接到整改通报后,国电集团公司立即派专人到濮阳市同市政府、三强热电公司商讨整改措施,并于1月14日确定了濮阳热电厂落实整改方案,关停了一台50MW小机组并正进行脱硫改造,另外一台50MW小机组计划到3月15日采暖期结束后立即关停,并由当地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国电集团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所有项目都要按照环评要求逐项核实分析后上报集团。

  大唐国际目前正在与唐山市政府协调唐山热电厂5×50MW小机组关停事宜。公司已拟定了一个关停计划,一台50MW机组于1月11日停运,在不影响供热的情况下将于2月初再关停一台50MW机组。公司于1月15日召开会议,要求所有新建机组按照环保总局环评批复进行核查,对老机组关停以及脱硫设施的建设进行逐一落实。

  除四大电力集团以外,截至17日中午,82个违规项目中的28个已向环保总局作了汇报,并提出了落实通报要求的措施,其中一些项目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已按要求停止建设;贵州发耳电厂于1月16日停止建设;野马寨电厂3号机组于1月16日停运,1号和2号机组于17日上午停运。

  问题不解决,惩罚不撤销

  从整改情况来看,“环评风暴”已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但污染治理仍然困难重重。

  据华电集团1月15日的汇报材料,此次攀枝花发电公司小机组关停涉及到的新庄电厂1×50MW机组已经按要求于1月15日关停,但河门口电厂1×50MW机组关停存在困难,主要原因在于:攀枝花市电网是一个小电网,主要由小机组供电;新庄电厂和河门口电厂因为是老厂,牵涉到人员的安排问题和社会稳定。华电的态度是想关停,但地方政府不同意。

  而华电内蒙古乌达热电厂2×150MW机组的中水回用系统尚未落实,原因是当地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欲尽快落实乌达热电公司厂内配套的中水深度处理设施,则需要协助政府加快乌达区中水厂的建设进度,确保电厂投产时同步实现中水回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月16日派人就限期改正工作的落实情况向国家环保总局作了工作汇报,1号、2号机组脱硫装置计划于今年5月开工,2008年6月建成投运;煤场封闭工程计划今年3月开工,8月完成;灰场防渗工程计划今年4月开工,11月完工。环评司验收处已答复企业:脱硫进度必须加快,现计划不可行。

  另外,还有些企业因种种困难至今尚无反应。

  对此,赵维军代表国家环保总局表示,违规项目的整改要按照环评要求落实,这一原则不能含糊;这些违规项目所存在的环保问题一时解决肯定会存在一些困难,这与各级政府、公司对各项目建设过程的内部环境监管不到位有关,所以集团限批、区域限批是责任追究制的一种方式,带有惩罚性;应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做好各方面的善后工作;需要明确的是:问题得不到解决,惩罚性措施不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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