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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困境“锁”住玛创新路

企业报道  2016-01-14 11:35:17 阅读:

 

  “我们的专利维权官司历时4年,从广东一直打到北京,至今仍没结果。”说这话时,广东玛锁厂老总李善德一脸无奈。4年前,李善德冲冠一怒,将侵权者告上法庭;4年后,李善德叫苦不迭,侵权者不能被绳之以法,受害者看不到维权路的尽头。

  专利人“很受伤”

  中山市小榄镇天翔五金制品厂(玛锁业),是国内锁具行业为数不多的完全依靠自主创新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总经理李善德因拥有月牙型匙口和空转锁芯结构的专利而备受关注。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位民营企业家却因专利维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心疲惫的他希望这场马拉松官司早日结束。

  4年前,玛锁业以侵犯其月牙型匙口的结构专利权为由,将某锁厂告上法庭,在广东中院判决对方侵权之后,对方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院。而后被告方却以玛防盗锁头专利的说明书描述的整体结构不清楚、不完整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玛防盗锁头(专利号01266248.8)的专利无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玛锁公司把被告上诉至北京中院,而在北京中院法庭辩护当中被告方发现形势不利后,另以本专利没有对钥匙孔进行描述说明进行第二次无效申请。

  在专利文件上,是否应该对钥匙孔结构及形状特征进行详尽的描述呢?有关律师告诉记者,法律强调的是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不是记载描述各种部位的具体形状特征,如果专利权人描述了各种部位形状特征,本专利的技术保护局面非常小,甚至起不到作用,更不需申请专利。

  侵权者“很划算”

  一些专利发明者和权威人士认为,一个专利的诞生,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为了争抢市场,一些创新能力不足的企业便开始侵权行为,他们在专利权认定方面大做文章,以此来为自己侵权进行辩护,同时也为自己的发展争取时间。

  记者注意到,在“专利权”博弈的背后其实也存在很多陷阱。有些企业明知侵权却故意为之,他们认为,专利权纠纷很难“斩立决”,侵权打官司并不影响产品销售。官司一打数年,对一个没有专利权的企业来说这样做非常划算。然而,对一个靠创新发展的企业来说,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据了解,有很多拥有自主产权的企业就是被专利纠纷“套牢”的,甚至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有些企业宁肯放弃自身的权利,也不愿陷入无休止的官司之中。这就给侵权者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维权路很漫长

  有关专业人士表示,我国目前专利权诉讼周期较长,效率低下,不能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也给侵权者带来了可乘之机。这种局面如果任其下去,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极为不利。

  “四年的官司一路赢来,没想到在最后的关头,对方又突然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为何提出复议是在四年之后呢?这虽然是对方的权利,但我还是觉得不太对劲。”李善德的这些话很值得思考。

  玛锁业的捍卫专利权之战可能还要持续下去,李善德希望最终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但他更期待专利权的保护机制早日驶入快车道。

  编后:一种专利产品面世不久,常常会有很多种改头换面的产品相继投放市场,由于这些“克隆品”的价格都很低,专利产品被“挤”出市场的现象屡见不鲜。即使诉诸法律,又总是陷入“维权持久战”的尴尬境地。

  个别企业不在技术创新上下功夫,而是靠打专利擦边球谋取利益,而对这样的企业,有关部门除了加大惩治力度外,还应该对侵权者的意图尽早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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