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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欠薪 须强化法律惩处力度

企业报道  2016-01-22 19:58:02 阅读: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指出,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 魏文彪 职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指出,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意见》要求,要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1月20日《新京报》)

  企业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首先是有违诚信行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建设。而作为政府及其部门来说,原本应当带头诚信,发挥积极示范作用,推动与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现实当中,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破坏政府及其部门形象,并发挥恶劣示范效应,影响与妨碍社会诚信建设得到促进。

  企业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更是法律问题,严重侵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正因为如此,我国法律赋予劳动执法部门处理欠薪行为的法定职责,给予其防范、处置欠薪行为发生的较大权力。同时,我国法律还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围,规定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可以处以刑罚。由于法律处置可让欠薪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尤其是恶意欠薪入刑,更是极大地提高了恶意欠薪的成本。所以,只要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企业包括一些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非不可以得到有效遏制。

  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一些地方的劳动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在处理欠薪问题上,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不作为现象。有些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片面维护企业的利益,对部分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欠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采取法律处置措施。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也很少采取司法行动,对实施恶意欠薪犯罪行为人员处以刑罚。一些政府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相关政府及其部门责任人,更是少有人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从而导致一些企业包括政府工程项目,肆无忌惮地拖欠农民工工资。

  正因为如此,当前一方面有必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如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有关部门征信系统等,同时,更有必要通过对那些在处理欠薪问题上存在不作为的劳动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责、积极作为,大力强化法律惩处力度,令欠薪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在更大程度上遏制欠薪行为发生,更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免遭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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