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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股市内幕交易亟须“釜底抽薪”

企业报道  2016-01-28 18:08:14 阅读:
核心提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2日通报了近期案件处理情况,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3宗案件为内幕交易案,对黄芝颢内幕交易案被“没一罚三”,仅罚款金额就超过了1246万元。(1月22日新华网)

  ■ 雷振华 财经评论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2日通报了近期案件处理情况,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3宗案件为内幕交易案,对黄芝颢内幕交易案被“没一罚三”,仅罚款金额就超过了1246万元。(1月22日新华网)

  不可否认,股市内幕交易的频频发生,既影响了二级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又直接造成了他人资金的损失,还会引发股民争相效仿的羊群效应,更会诱发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证监会公布的内幕交易来看,仅2014年,就有超过60人因内幕交易受到证监会处罚,涉及29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内幕交易给予“没一罚三”的从重打击很有必要,且有待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期待通过给予当事人不能承受的打击之痛来起到“杀鸡骇猴”的作用。

  现实来看,凡是被证监会发现了的内幕交易均给予了严厉打击,按理内幕交易应该在严厉打击下会销声匿迹,为何内幕交易有如生命力强盛的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究其根源,笔者认为不外乎五种因素,一是信息披露不及时给不法者以可乘之机;二是内幕交易隐匿性强一般难以察觉;三是处罚手段相对单一,过分地注重经济处罚而忽略了刑事制裁;四是缺乏保障股市投资价值的配套法规制度;五是对在内幕交易中“受伤”的股民缺少权益保障。试想,如果投资者购买股票不需要通过频繁的拉抬来赚取差价,而是能够按季或按年稳健地获得上市公司给予的可观分红收益,以及有规范性的信息及时披露管理规定和严厉的司法制裁手段等保障机制,那么,再重要的内幕消息于投资者而言不过是“过眼烟云”而已,根本不需要投资者挖空心思去“窃取”或“巧夺”。

  风口浪尖站得稳立得正,方为正道。对于治理内幕交易同样需要从源头“釜底抽薪”,才可破解这一公认难题。其一,破除上市公司的财务季报披露制度,实施每月10日内按月公开披露上月详细财务信息新制度,既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实情,又有利于投资者正确判断持股时间,避免信息披露滞后给投资者造成“躺着中枪”。

  其二,推行重大事项实时预告新制度,对资产重组、新产品研发、定向发行股票等各类重大事项,在项目实施前决策层只要不涉及商业机密,都要以实时提醒方式公开其意向、进展情况、可能产生的风险等,尤其是要破除股票因此停牌交易的陋习,打消不法者“提前埋伏”收集筹码的念想,帮助投资者均等地判断和获得投资机会,消除上市公司掌握“核心机密”者的不法行径,铲除内幕交易滋生的孽土。

  其三,从严从重实施处罚新法规,建立经济处罚、罚没补偿、追究刑责新机制,一方面对从事内幕交易的不法者给予“倾家荡产式”经济处罚,令其他意欲违法者尽快“收手”;另一方面对追缴的罚没收入按比例补偿给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体现罚没收入回报投资者的“补偿性”,避免罚没收入流入“旁门左道”,尽量保障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不受损;此外,对不法者要根据获取不当收益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刑责,打消不法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耍赖心理,从源头警慑意欲违法者。

  惟其如此,以崭新的法规制度清除内幕交易赖以生存的各种内外部环境,同时建立处罚监督监管常态化机制,细致明确上市公司高管、会计与审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司法机关的各自责任,以及失职追责的程序、范围、力度,并辅以具体明确的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时间、途径、方式、高分红比例,尤其是对连续两年没有给予投资者投资回报的上市公司要采取无条件退市的新办法,切实打造股市投资稳健回报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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