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周安才
日前,笔者驱车路过一家工程单位,只见二、三十余人围着大门口吵吵嚷嚷要工钱,大门口的两边还拉起了“还我血汗钱”横幅。凡路过此地的行人都要驻足观看,好不“热闹”。“欠账还钱,有理有节,怎么非得拉横幅,影响多不好?”。笔者的好奇心油然而生,便停了车加入了看热闹的人群。
这家单位相关领导告诉笔者:“来要工钱的是单位原劳务施工队,他们所干的工程费用已经全部结清,但他们非得说承包的工程单价低了,工程干亏了,欠农民工工资了等等,就邀约了一帮人来到这里拉横幅、围堵门口、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我们请他们到法院去起诉,单位给他们出起诉费都不去。其实农民工的工资单位都早已全部结清了的……”听了这位领导讲的情况后,笔者又找到吵得最凶、吼得最凶的那位“头”,并和颜悦色地对他讲到:欠账还钱,有理有节,有什么事情双方派代表坐下来好好谈嘛,你们来这么多人吵得这么凶、吼得这么凶,还拉横幅,影响多不好,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会更加激发矛盾。他们确实欠你们工钱,他们确实不给钱,你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到法院告他们呀,也不至于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受冻受饿……面前的这位“头”根本听不进笔者的劝说,声音更大地吼道:“我们不管这么多,我们就是不去法院告他们,我们就是要找他们给钱,他们今天要不给钱就不让他们的领导走出这个大门,就不让楼里上班的人走出大门……”其他的男男女女也跟着这样吼道,看热闹的人是越聚越多,直到当地派出所警车赶来才散之。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化解农民工欠薪问题上,上上下下做了很多努力:“恶意欠薪罪”入刑了,行政执法更主动,监察执法与法律援助联动更通畅,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也在完善之中……有各方的重视、有法律的保障、有治理的给力、有制度的支撑,欠薪问题相对过去有所缓解。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也作出了解释。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让农民工回家好好过年,各施工企业单位哪怕本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迟发,也要想一切办法、尽最大努力先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这种人性化的做法无不令农民工感动。
可是,有个别施工队老板趁年末农民工放假回家、趁国家三令五声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跑到工程单位拉横幅、堵门口、围机关,大吵大闹,声称“讨要工钱”,其实所邀约的围堵全是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据了解,这家企业农民工的工资,施工企业项目部都是按施工队提供的人员名单,对照身份证、对照工资表,按人头、按标准、按要求发到了个人手中,根本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那么施工队老板为什么要无理取闹呢?究其原因,就是想采用不正当手段达到个人牟利的目的。
去年8月,也曾有一包工头承包了一家施工企业的一段公路施工的涵洞、水沟、边坡等附属工程,承包合同20万元左右。工程结束后,包工头声称自己投入机械费、人工费、转场费、误工费、抢工费、安全费、建场费等亏了80多万元,非得向施工企业索要这笔钱。施工合同是严肃的,没有依据,国家的钱也是不可能随便给的。个别包工头在没有达到个人目的时,就邀约社会上的闲杂人员,跑到单位拉横幅、堵门口、围机关。同时把“工地上偷工减料”的照片发到新闻谋体、新闻网站投诉,最后通过权威部门进驻现场实地检查,结论是:纯属子虚乌有。过后又将“工地上偷工减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举报信投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最后通过严肃调查,结论:纯属一派胡言。在还不甘心的情况下,又起诉到地方法院,判决结果是:“施工企业不存担任何责任,驳回诉讼请求……”。
笔者以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确保农民工资发放,这充分体现了党的温暖,全国人民举双手赞成拥护。如果一个企业,随意欠薪,应依法处理,而个别包工头打着索要农民工工资的幌子,跑到施工企业无理取闹,扰乱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也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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